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保供应链稳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激活市场主体。秭归县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业务。近年,秭归县“政采贷”业务已覆盖县内主要6家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融资44笔共计12914.79万元,惠及41家中小微企业,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效支撑,为培育市场主体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如何进一步扩大“政采贷”业务覆盖范围,将“政采贷”业务功能发挥最大化,任重而道远。
一、“政采贷”业务的政策背景
“政采贷”业务是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金融产品。
“政采贷”以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信誉和国库集中支付作为履约保障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借助政府采购诚信保障,提供银企对接的服务支持。办理“政采贷”业务不需要中小微企业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是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可以线下办理,也可以线上办理,由政府采购中标企业自主选择。为推进“政采贷”业务,秭归县各金融机构还将“政采贷”产品利率都低于其他类型的贷款利率,让利于企业,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对办理“政采贷”业务的企业而言,不仅仅是简化了融资审批流程,还大大减少了融资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特别是线上办理的业务,可以大大节省企业的人力、物力。对办理“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而言,不仅促进了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展了业务渠道,还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政采贷”业务对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稳增长保就业工作意义重大。秭归县各相关部门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职责分工,积极融入金融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大局,促进实现政银企合作支持稳经济保增长的战略目标。
二、“政采贷”业务的推进措施
(一)搭建平台。“政采贷”业务省委省政府政策发布后,秭归县就是积极对接省网搭建“政采贷”平台,上线鄂汇办APP手机客户端,联合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与各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及时的完成了软、硬件的搭建工作。为开展“政采贷”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建立机制。县财政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推进“政采贷”业务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各部门及金融机构的职责,并要求县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告知“政采贷”事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专栏中发布“政采贷”业务信息和融资指南。县财政局还在县内建立了“政府采购五大专员”,在财政、预算单位、金融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了214名政府采购专员,其中:政府采购融资专员主要负责“政采贷”业务工作。在全县建立了网格式的联动机制,促进了“政企银”合作,保障“政采贷”业务顺利开展。
(三)强化培训。一是在搭建软、硬件平台的时候,边搭建边培训,让相关政府采购专员会操作。二是今年组织预算单位、金融机构开始业务培训16场次,让从事政府采购的相关人员人人知晓“政采贷”业务。三是财政部门与农商行的政府采购融专员深入研究“政采贷”业务系统操作以及相关政策,在掌握相关技能后,上门开展实际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推进“政采贷”业务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一是在中央、省、市、县各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宣传“政采贷”政策,介绍“政采贷”办理流程,推介“政采贷”成功案件。二是今年印制620份宣传册,发放到各预算单位、金融机构、建筑业协会各成员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宣传册将“政采贷”业务各金融机构的利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政策解读,操作流程等都予以介绍。通过宣传,让人人知晓“政采贷”政策。
三、“政采贷”业务的落实困境
“政采贷”业务的落实,有效的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极大的激发了市场活力,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中标企业融资意愿不强。一是为推进市场主体发展,秭归县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就可收到不低于30%的预付款,这一政策也极大的解决了企业的流动资金,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就不多了。二是部分中标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尽量不融资。三是政府采购活动参与企业具有数量大、类型多、需求复杂、变动快等特点,政府采购信息银行需要逐一甄别后联系企业,工作量大。为减轻银行甄别工作量,财政部门筛选后也会向银行人工推送相关信息。
去年,秭归县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70111.75万元,“政采贷”融资金额5736.29万元,融资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8.18%。已融资的项目合同金额56596.97万元,占总合同金额的80.72%,融资金额占已融资的项目合同金额的10.14%。从上述数据来看,比较大的采购项目都通过“政采贷”融资了,但是融资比例低,只占合同金额的10%。去年主要是还在业务推广、摸索阶段,有的金融机构受贷款审批额度控制,单笔放贷不能超过一定的审批金额。今年通过不断探索,已经大大提高了融资比例,有的单笔达到70%。
(二)少数银行受上级控制不能开展业务。本县是山区县,受多种因素影响,经济体量不大。个别国有银行省级行控制没有开通本县“政采贷”业务,致使本县支行想做这类业务也做不成。
四、促进“政采贷”业务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力度。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政策开展业务活动,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中标企业履约施工的真实性核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保障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能切实享受到政策扶持,通过“政采贷”融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速资金周转,带活市场。
(二)进一步加大“政采贷”业务推广运用力度。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业务权限,开通“政采贷”业务通道,提高单笔融资额度。按排专人甄别具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客户,提前做好目标客户的储备工作,推动“政采贷”业务有的放矢。重点围绕“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额度、优化审贷程序、缩短审贷周期、提升服务能力”五大核心来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真正体现优质、便捷、高效,力争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审批、当天放款,切实增强企业满足感和获得感。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县金融办、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应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发挥主流媒体与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及时准确传递国家政策意图,做好政策解读与申报指引,提供全流程专业化咨询指导服务,推动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各金融机构应主动做好“政采贷”业务宣传推广,促进银企高效对接,提高融资比例,扩大融资规模。